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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暑期實習」中國時報編輯部

一、每梯次申請以二名內為限(第一梯次實習日期七月一日至卅一日、第二梯次八月四日至 卅一日),請各校系所自行遴選及協調,以大學三年級(含)以上、及對新聞有興趣及熱誠者為受理對象。 二、本報開放實習編採單位如下,採訪中心政治組、財經組、體育組、教科文組、社會組,文化副刊中心文化組,地方新聞中心台北市、新北市,影視生活中心影視組、生活組,攝影中心(實習學生需自備電腦及數位相機),國際新聞中心(實習學生需自備電腦),大陸新聞中心及編輯中心。實習學生依個人專長、興趣選擇其中一組實習。為免影響實習品質,若各校系所學生申請實習單位過於集中,請申請學生依優先順序填寫三個實習組別志願,本報得視實際狀況調整其實習組別。 三、學生實習期間請避免打工、上課及補習。實習期間各項費用自理。 四、有意申請學生,請於四月三十日前由各校系所統一以公函向本報提出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,本報將於五月十九日前通知受理實習學生名單。 有意實習,請與系上謝宗霖老師聯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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